响水公证处“四化工作法”开展司法辅助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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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公证处“四化工作法”开展司法辅助调查核实
文章来源:响水县司法局发布日期:2022-05-03 浏览次数:782

响水县公证处自2020年7月参与司法辅助业务以来,不断探索业务合作思路举措,严格规范、高效及时推进各项执行案件调查核实工作,为法院执行局终本案件提供可靠依据。截至目前,参与法院情况核实和调查取证共计735件,协助冻结131件。

工作材料交接清楚,实现批量案件区域化。在法院设立司法辅助事务办公室,双方各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业务对接。制定案件交接制度,公证处对法院执行局交接的大批量案件,建立案件材料交接台账,将案件以区域为单位归类分流,合理分散工作量,提高调查核实效率。

工作人员合理配备,实现调查核实常态化。公证处统筹调查人员搭配,按调查事项需要实行分组轮班调查,确保外出调查、整理调查报告等书面材料同时进行,解决外出调查与交接证据材料脱节的问题。制定轮班制度、考核制度,科学分配归类后的案件,明确调查责任,量化工作细节,做到每个工作日都有调查人员“在路上”。

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实现调查程序规范化。制定《调查取证工作规定》,公证调查人员需详细填写法院执行局出具的调查委托事项清单,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调查事项制定调查方案,规定与调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调查人员不予参加调查。落实一个执行案件,一份法院委托,一次调查核实,一份工作报告,做到每份报告详实有据。

工作材料规范建档,做到档案管理制度化。制定司法辅助业务档案接收、立卷、分类、归档、整理、保管和查档、调档等一套完整的卷宗管理制度。在调查核实结束后,由调查人员依执行案号、案由、调查核实日期等将相关案件材料装订成册,按月归类,留存档案,便阅备查。 明确一名档案管理员,加强档案入库保管,规定查阅、借阅公证档案或复印、抄录、摘录公证档案必须由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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