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举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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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举报公告
文章来源:亭湖区纪委作者:徐梦云发布日期:2022-12-31 浏览次数:461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香烟、酒水、土特产等节礼;

二是严禁未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等;

三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四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等活动或在私人会所、企业食堂和“一桌餐”场所接受和参与吃请;

五是严禁在公务接待、食堂就餐、私人消费中发生餐饮浪费行为;

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不按规定封存公车;

八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

九是严禁工作期间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违规饮酒行为;

十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举报方式:(1)举报电话:0515—89881142;(2)举报邮箱:thjwdfs@163.com;(3)关注“清廉亭湖”微信公众号进行监督举报;(4)登录亭湖廉政网进行举报。

吃喝风负面清单

一、“越界”吃喝

1. 吃“公函”

2. 同城接待

3. 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4. 公务接待“吃二场”

二、“贴牌”吃喝

5. 以招商引资为名公款吃喝

6. 以私人接待为名公款吃喝

7. 以加班值班为名公款吃喝

8. 以公关联谊慰问庆祝为名公款吃喝

三、“非时”吃喝

9. 工作日午间或值班备勤期间饮酒

10. 战时状态(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吃喝

11. 特殊时期(国家公祭日、哀悼日等)大吃大喝

四、“隐形”吃喝

12. 私人会所或“一桌餐”场所吃喝

13. 企业食堂吃喝

14. 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15. 虚构凭证吃喝

16. “小金库”吃喝

五、“转嫁”吃喝

17. 不吃“本级”吃“下级”

18. 不吃“公款”吃“老板”

19. 私费公报吃喝

六、“灰色”吃喝

20.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

21. 充当权力掮客的吃请

22. “小圈子”吃喝

七、其他吃喝

23. 参加“糊涂”饭局(“谁请吃、和谁吃、在哪吃、为何吃”四不知)

24. 违规参加婚丧喜庆宴请

25. 铺张浪费大吃大喝

26. 食用野生保护动物

27. 劝酒拼酒致人伤亡

28. 酗酒滋事

29. 酒后驾车

30. 其他违反规定或有损形象的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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