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重点项目用海获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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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重点项目用海获国务院批准
文章来源:盐阜大众报发布日期:2024-07-19 浏览次数:338

7月10日,从自然资源部传出消息,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1#-5#泊位)用海申请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取得用海批复,批准用海面积97.7848公顷,用海期限50年。这是盐城市抓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又一重要进展。

据了解,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1#-5#泊位)项目选址,位于陈家港灌河东岸。该项目全部建成后,港口年吞吐量可达1690万吨,将成为响水县规模最大的散杂货公用码头设施,满足后方黄海新区及周边区域新能源、冶金、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产业未来发展需要。作为要素保障重点项目,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安排专人专班无缝对接,从生态评估、处理方案备案、海域使用论证、用海报批等环节,全程跟踪保障服务,全力推动围填海存量空间有效盘活利用,同时积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有力保障项目快审快批。

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服务项目为抓手,以要素保障为重点,精准配置要素资源,为产业项目相关审批提供“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服务。上半年,全市已完成26个省级重大项目和505个市级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盐城由禾高端变频微电机和组件、天合光能、盐城联合航空无人机和永好农机、纵横钢结构等一批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有序推进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工程等的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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