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直普通高中校长职级
制评审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盐城市直普通高中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盐教组〔2021〕17号)精神和《关于印发〈盐城市直普通高中校长职级制评审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教组〔2022〕1号)、《关于开展首批市直普通高中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盐教组〔2022〕14号)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局党委研究、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对申报人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审,现将评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2023-01-01 20: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