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助力守护“盐城红”——盐城市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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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助力守护“盐城红”——盐城市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文章来源:盐城市检察院作者:成巧云 冯宾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929

为切实保护好这些红色资源,传承革命精神,发挥其教育、纪念等文化价值,盐城市检察机关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从严践行检察初心,持续推进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红色文物保护等红色资源公益诉讼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46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份,督促修复相关红色文物3件、英烈纪念设施118处、革命遗址9处,公开听证7件,推动协调筹措专项维修资金218万元,为全市红色资源提供优质的司法保护。

加强统筹谋划,凝聚保护合力

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推动问题解决是公益诉讼的首要目标。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上级的高度重视,部分县委主要领导对检察机关红色遗存公益诉讼保护工作作出批示,部分县人大制定公益诉讼工作监督清单,明确相关单位红色遗存保护职能,推动设立公益诉讼红色遗存保护检察工作室,为检察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检察一体,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优势,整合全市办案资源,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模式,推动人才集约、内部配合、协同作战,形成“1+10”办案工作格局。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开展保护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做好重大案件督办、重要工作督导、重点问题答复等工作,统筹英烈保护与践行绿色发展整合融合。

多方联动,合力攻坚。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调查走访、联席会议、会签文件、案件会商等方式,主动加强与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军人事务管理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升协同共治效能。多地检察机关通过与行政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打通案件线索移送反馈、重大案件会商、综合执法司法、专业化互助等多条工作路径,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

坚持多措并举,破解保护难题

深入走访,调查摸底。针对英烈纪念设施众多、零散分布、保护现状不明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分批分次走访全市百余处烈士陵园、烈士碑亭、烈士墓地等革命遗址遗迹,了解全市红色资源保护现状。市检察院通过走访党史办、图书档案馆、新四军研究专家学者,实地调查重要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10余处,收集大量红色史料。部分县区院成立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并组成多个调查组,分赴多地走访调查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现状。

滨海县检察院走访宋公堤纪念馆

畅通渠道,征集线索。针对群众不知“向谁举报、怎么举报”的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地方论坛等形式向社会公布12309等公益线索举报渠道,努力扩大群众知晓度、参与度,破解线索发现收集难题。如射阳县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射检之声”、“射阳在线”等平台,鼓励群众利用“网格化”平台举报反映涉及红色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公开听证,凝聚共识。红色资源保护需要从理念、制度、设施三个方面共同发力,盐城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公开听证方式,推动形成红色资源保护社会共识。针对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部门整改履职工作是否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群众代表等召开听证会,通报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过程及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见、可期,力争达到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良好效果。

东台市检察院召开工作座谈会​

增强监督刚性,提升保护质效

个案精办,督促履职。针对前期排摸出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及时立案办理红色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协调、协商研判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44份,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红色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修缮维护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损失。如响水县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方式推动张爱萍将军指挥所旧址修缮重建。

响水县检察院走访调查张爱萍将军指挥所旧址并对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类案预防,综合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办理的个案,注重剖析深挖,不断扩大监督质效。如盐都区检察院通过个案办理发现问题,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文件并组成工作组,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及散葬烈士墓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发现问题协助各地申请上级补助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墓费用135.4万元,协调区政府下拨1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修复,推动全区70座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到位、建档立卡。

持续跟进,巩固成效。对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两级检察机关坚持跟踪监督、跟踪问效,逐案进行“回头看”,对相关单位整改效果进行认真评估验收,防止出现书面整改、部分整顿问题,切实提升监督的质效。如2020年4月,阜宁县检察院围绕红色遗存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调查发现4类21项问题,分别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次年5月,阜宁县检察院会同县人大、县红保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专门督查组,联合开展红色遗存保护“回头看”活动,把“回头看”作为检察建议落实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显现的真正检验。

阜宁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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