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聚焦“三大职能”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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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聚焦“三大职能”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章来源:响水县司法局作者:王娟发布日期:2022-04-16 浏览次数:749

近年来,响水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聚焦“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三大职能职责,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全方位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未成年普法工作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规划,明确相关单位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及工作内容。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探索家庭教育、启蒙教育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径,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法治教育格局。狠抓未成年法治教育队伍建设,开展“法律进校园”普法活动,重点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师法律素质。完善全县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制度,成立法治宣讲团,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讲、跟踪帮教、心理疏导、公益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心理上矫正、行为上纠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六一”儿童节、开业毕业季、“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宪法讲宪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联动开展“送法进学校”系列活动。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进校园说法,使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定期开展“小手拉大手”趣味性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教育“每月一课”“法治成人礼”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橱窗)、校园网等普法阵地和宣传画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长廊”,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实施“法援惠民生”工程,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

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和救助,遴选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热心公益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援助律师团”,为未成年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开辟未成年人保护“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不分案由、诉讼阶段,第一时间指派援助律师予以援助;依托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对于身体残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困境儿童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为22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中民事3件,刑事19件)。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接待、办理案件时,发现未成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法援中心报备;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协助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发现现任监护人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符合相关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规定的,建议相关机构或人员向法院申请撤销原监护人监护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在处理涉及困境儿童权益民事案件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寻求救济途径。近年来,帮助2名困境儿童向民政部门申请困境儿童补助,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生活保障。积极探索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制定《困境儿童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指引》,从受理审查、指派、案件办理、结案监督等流程,严格规范困境儿童法律援助业务办理。要求法律援助人员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注重对困境儿童的法律援助和保护救助,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注重分类教育转化,探索未成年人教育矫正新模式。

实施“三分开”矫治,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三分开”是指未成年在社区矫正服刑期间,每月报到分开、社区服务时间分开、档案资料保管分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隐私进行全面保护)。科学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突出思想教育,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减少和预防再犯罪发生。加强法治教育,定期邀请律师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探索开展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发现情绪或者心理异常的,及时与法律顾问及心理辅导师沟通,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联合家庭、学校、社区进行跟踪帮教,为他们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帮助树立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品德和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近两年,我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重新犯罪,均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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